政策问答 | 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的内容方式有何规定?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的内容方式有何规定? 公开招聘考试的内容方式有何规定? (一)公开招聘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 (二)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三)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对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公开招聘考核的内容方式有何规定? (一)公开招聘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二)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以上内容摘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法律知识与人事政策》一书 第五章 第一节 公开招聘 来源 :人社部事业中心培训规划服务处 联系方式: 010-84632937 培训工作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是全国第一家服务广大事业单位的权威专业机构。中心立足培训职能,坚持外向发展,发挥自身课程、师资、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承接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办班、机关讲堂、培训课题研究等,参与全国事业单位培训政策调研、大纲编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此外,长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职业技能提升网络培训,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承办人社部机关党校教学服务保障。 往期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