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详情

政策动态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信息摘编2025年第1期(总第32期)

发布时间:2025-06-19

政策动态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信息摘编2025年第1期(总第32期)

事业中心 中国教育培训 2025年01月24日 10:39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政策信息摘编2025年第1期


引言:为方便相关单位及时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其他参考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简称人社部事业中心)定期编制相关“政策信息摘编”。本期摘编包括政策要闻、工作动态、地方实践、基层探索、答疑解惑等内容。



以下信息,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01 政策要闻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94号)

《办法》旨在明确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延伸阅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答记者问(2025年1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


《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02 工作动态


1.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24年12月)


会议强调,2025年要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稳就业、强技能、促增收、防风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要确保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完善海外引才支持保障机制,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延伸阅读:强信心勇作为 奋力展现人社担当——各地人社部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1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以及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指导性案例旨在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本批案例涉及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聚焦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回应、明确了规则。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


《通知》旨在服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按照“考培分开”原则,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延伸阅读: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2024年12月)

来源:“人事人才考试”公众号


4.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第五届事业单位创新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2024年12月)


会议以“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为主题,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探讨事业单位管理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推进新时代事业单位创新发展贡献智慧。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司长鲁士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余兴安、副院长李建忠、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志宏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


来源:中国人事科学微信公众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新开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分配实践》网络课程上线(2025年1月)


为服务相关政策宣贯,提升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人社部事业中心特邀请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政策研究权威专家,录制专题网络课程,讲解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分配实践和制度创新等内容,系统全面,事例丰富,注重实操。


近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处分规定解读,事业单位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提升等课程已上线,在事业中心举办的事业单位岗前培训示范班、在岗培训示范班、人事管理政策与实操培训班使用。2025年2月,新一批开发的公开招聘政策解读,职称评审管理、岗位设置与管理、应急处突能力提升等课程也将上线。欢迎来电协商课程共建共享。


来源:中国教育培训微信号



03 地方实践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管理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4〕142号)


《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北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具备《通知》要求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设置非常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核准备案后可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非常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来源:北京市人社局网站



2.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24年12月)


《条例》旨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条例》共7章48条,在全面实施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基础上,结合辽宁省实际,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作了细化和创新性规定。《条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众号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4〕407号)


《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领驱动功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人社局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统筹调控各行业专技二级岗的总量规模,原则上最高设置不超过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网站



4. 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24〕50号)


《办法》旨在规范湖南省各类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确保人事考试规范有序实施。《办法》所指人事考试,包括各类公务员招录、遴选和选调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以及由人社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委托考试。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5.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鄂人社发〔2024〕40号)


《通知》旨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规范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主要就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人员的考核等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要求。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网站



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 (2024年12月)


河南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丁同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摸清事业单位各类人员队伍和行业发展底数,为开展有效的岗位设置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要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人社部门人事综合管理责任,结合事业单位发展实际,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方式方法,切实处理好岗位设置“主业”与“辅业”、岗位管理“自主”与“监管”、岗位结构比例“高”与“低”等方面的关系。


来源:河南省人社厅网站



7.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


《通知》旨在加强海南省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技工院校,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应结合拟聘岗位的空缺职数,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不得超拟聘岗位空缺职数推荐。技工院校编外教师参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民办、国企办技工院校应对照评审条件,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组织推荐申报。


来源:海南省人社厅网站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联合发布工作机制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321号) 


《通知》旨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工作。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均需在自治区人社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同步发布。


来源:新疆人社微信公众号




04 基层探索

1.河北石家庄:“211”模式助推“退休一件事”再升级(2025年1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2.吉林松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举措”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管理(2024年12月)


来源:松原日报 


3.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2024年12月)


来源:呼伦贝尔海拉尔区人社局网站



4.上海黄埔区打造全景式“零工地图” 开启灵活用工新模式(2025年1月)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5.江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班


来源: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网站 



05 答疑解惑


1.职称评审,重点监管哪些行为?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2.实习生“上班”期间受伤,实习单位要负责吗?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3.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公众号


4.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5.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6.参加集体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7.读书笔记:如何把握事业单位公文写作的特点?


事业单位公文是有关事业单位公务的,具有法定的形式和一定的管理效力,以单位名义发布,为处理公共事务而制发的规范性文书。事业单位公文拟制具有以下特点...详见原文。


为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掌握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能力,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精心组织编写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能力》,系统讲解了11 种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欢迎订阅。


来源:中国教育培训微信号







编者介绍

     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要协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工资福利、培训规划、考奖监督和信息应用等相关人事服务;同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网络培训等业务。中心现场可同时接待200人规模的会议、教学、命题、考务等服务。

     《政策信息摘编》是事业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创新载体,旨在丰富政策信息服务渠道,指导相关单位更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交流地方和行业部门经验及创新做法,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事业中心主要业务服务范围具体如下:

公开招聘服务: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供报名、命题、考务、心理测评、人才能力测评、人事档案电子化、校园宣讲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开展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定制化培训服务,为笔试面试提供现代化的智慧考场服务。

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服务处:010-84643906


岗位管理服务:承担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法规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相关初审工作,开展其他岗位设置管理咨询服务。

岗位管理服务处:010-84633923


培训规划服务: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相关规划研究、能力标准编订、课程与教材建设和在线学习平台开发,受委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举办人事管理培训、岗前培训和各类在岗培训示范班,实施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网络培训,承办部内外单位委托培训和相关咨询服务。

培训规划服务处:010-84632937


考奖监督服务: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事管理监督政策法规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受委托承担考核方案设计、奖惩和人事管理监督相关咨询服务。

考核奖惩和监督服务处:010-84643905


继续教育服务: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重大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协助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受委托参加继续教育相关国际组织活动及承办相关国际人才培训工作。

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010-84629295


工资福利服务:承办事业单位薪酬调查比较有关事务性工作;提供薪酬设计等咨询服务工作,助力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受委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工资核算等服务。

工资福利处:010-84620261


信息应用服务:承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和应用等事务性工作,依托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受委托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信息统计与数据应用处:010-84638876



END


来源 :人社部事业中心培训规划服务处 

联系方式: 010-84632937

事业中心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是全国第一家服务广大事业单位的权威专业机构。中心立足培训职能,参与全国事业单位培训政策调研、大纲编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等工作;坚持外向发展,发挥自身课程、师资、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承接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办班、机关讲堂、培训课题研究等;自主开发全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教学与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展线上直播和网络培训,线上举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示范培训和人事管理培训专题班,受委托承担地方和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服务。同时,长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承办人社部机关党校教学服务保障。

电话:010-84632937

邮箱:gpzxpxec@mohrss.gov.cn


往期精选



相关内容

点击展开